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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网页版,安博(中国)官方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5 浏览次数:

根据《华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华大教〔2021〕121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荐名额

学院推免名额将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确定。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境外生)。境外生推免按照研究生院《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相关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二)学业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无特殊情况,原则上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个学年应修读的所有必修及限选课程;转专业学生必须完成原专业所有课程的学分替换,无用课程须放弃成绩。本科前三学年总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5%,无挂科记录。

3.外语水平良好,在校期间外语成绩应达到如下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80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5分,TOEFL或雅思(学术类)成绩须在有效期内,超出有效期的成绩无效。

(2)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须提供等同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证明,且成绩须在有效期内。

(3)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英语成绩根据当学年实际情况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外语成绩证明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获得且截止至8月31日仍有效。

4.根据学校教务文〔2023〕98号规定,对于重复修读取得的课程成绩和绩点一律不予认定。

三、推荐原则及要求

(一)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及本通知相关要求确认申请人选名单。

(二)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如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已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综合排名范畴,未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综合排名范畴。

(三)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的突出培养潜质。

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申请者,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放宽至380分及以上、且综合排名成绩附加10分。此类学生所占名额全院不超过2名,且与正常申请学生一同进入综合排名。

1.本科在读期间分别以学生本人和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且以华侨大学为第一单位在学院认定的高水平期刊(详见附件1)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1 篇以上,并提供申请者及该合作导师的承诺书。如论文所发表期刊为英文刊物,须提供SCI或EI检索证明;如为中文刊物,须提供正式的卷期号及页码号等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者不予认定。

2.作为主力成员(前两名)在本科在学期间参加信息科学类高水平科创竞赛并获得突出成绩,具体赛事和获奖级别要求如下:

(1)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4)ICPC亚洲区域赛银奖及以上;

(5)中国高校安博网页版,安博(中国)官方大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

(6)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7)全国安博网页版,安博(中国)官方设计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8)经学院认定的其他高水平国家级信息科学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3.高水平运动员获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完成前三个学年应修读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学分。具体实施细则由体育学院与安博网页版,安博(中国)官方联合制定,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执行。

4.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

5.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6.满足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荣誉获得者。

(四)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的突出培养潜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组织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本领域校外权威专家联合组成。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严格把关,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给出答辩认定结论。

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论文类、知识产权类)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进行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相关成果和奖项的证明材料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获得。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中外人文交流、学生组织建设、社团管理、媒体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六)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参加推荐学院的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方式如下:

1.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综合能力成绩与特殊专长附加分组成,其中学分绩点和综合能力成绩总分100分,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70%,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30%。特殊专长附加分为10分,仅适用于通过学院特殊专长认定的申请者。综合排名成绩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排名成绩=学分绩点成绩×70%+综合能力成绩×30%+10×A(其中,特殊专长学生A=1,其他申请学生A=0);

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

综合能力主要分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参加志愿服务类(Z2)、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Z3)、科研成果类(Z4)、竞赛获奖类(Z5)、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6 大类。综合能力成绩加分细则见附件2。

2.已纳入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成果,不在综合能力成绩中重复加分。

(七)各专业具体推免指标分配将待学校下达总指标后依据专业班级人数及专业建设情况统筹确定。

(八)学生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本校研究生导师除外)或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

(九)经学院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研究后确定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院公示后的名单报送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审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学校推荐名单,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组织被推荐学生履行相关手续。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学生即具备推免生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也不设置留校限额。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

(二)相关成果和奖项的证明材料应在2025年 8月31日前获得,且应同时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原件经核查后退回。

(三)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附件1:安博网页版,安博(中国)官方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高水平论文认定范围

附件2:安博网页版,安博(中国)官方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综合能力成绩加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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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