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安博网页版,安博(中国)官方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评审根据《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推荐表,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2023-2024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本科生于10月17日晚上24:00前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硕士研究生直接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班级推荐。10月18日中午12:00前,本科生各境外生专班以班级为单位、硕士研究生以个人为单位将学生的申请表和推荐表、佐证材料及推荐汇总表等电子版发送至yanyupeng@hqu.edu.cn。(按照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分类归整,申请表和推荐表Word文档以“推荐序号+学生姓名”命名,个人申请奖学金等级、班级推荐顺序经学院审核评定后可能调整并公示)
3.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指标,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可制定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推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开排序),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4.学校复核。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评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注意事项
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质量要求高,请各班级做好宣传发动、审核公示及推荐工作。对于逾期未报送、以及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班级,学院将调整相关名额指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班级自行承担。
附件:1.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4.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5.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6.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7.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8.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9.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10.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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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